福田区是深圳市政府所在地,是深圳市重点开发和建设的中心城区,福田河流经深圳市福田中心区,北起梅林坳,南至深圳河,属深圳河的一级支流,干流全长6.8km,流域面积15.9km2。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后,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,从一个昔日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一座颇具规模,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新兴现代化城市。但每遇台风暴雨,福田区频繁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,最严重时的损失达数十亿元。治理福田河、提高防洪能力、改善水环境成为深圳市政府和人民的迫切要求。
福田河综合整治本次治理范围起于北环路箱涵出口处,止于福田河河口,干流整治长度3.9km,支流1.1km,主要包括河道防洪及驳岸生态改造、截排污水、再生水利用、水质净化改善、景观绿化及绿道建设等部分。工程等级为Ⅱ等,工程规模为大(2)型水利工程,主要建筑物为2级,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。
该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有:
1、防洪排涝方面,依据“上蓄下泄”的原则,增设笋岗路南侧滞洪区、设置红荔路上游节制堰、增设深南路分洪箱涵、改造河道驳岸等措施,使河道整体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。
2、污染治理方面,通过初期雨水收集、再生水回用等措施,改善河道水质,使河道水质满足景观水体标准。对滞洪区景观湖采用人工湿地循环系统净化湖水,同时,臭氧灭藻、脱色工艺作为应急辅助措施。
3、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方面,结合周边用地规划,将改造范围内河道明渠段按照城市生态走廊,不仅建设了生态护岸,还建造了河流的休闲娱乐、亲水平台和建筑物休闲广场等亲水设施,改善人居环境。
该工程的实施,可将福田河防洪标准由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,并极大改善福田河的生态环境。工程总投资约35805.9万元。工程决算完成投资35155.5万元。于2009年6月1日开工,2012年3月18日全面完工,2012年4月通过竣工验收。